我是遼寧省平易近政廳上司工作單元(榮軍病院)科員, 2013年5月考進該單元。
2014年4月15日上午,辦公室副主任黃某(女)讓我出差,因辦公室主任讓我收拾整頓網站,說是孫院長的意思,以是我回應版主黃某出差往不瞭。5月9日早上班後,黃某(女)帶楊某(男)沖入我的辦公室,黃某對我入行唾罵,並在門口大呼“你還沒有過試用期”,這時楊某(男)忽然過來將我雙臂狠狠按住,崔某(男,主管監控)從外面沖入屋內,將我推到辦公室衣櫃上,我的後腦重重撞到衣櫃上,馬上覺得頭暈目眩,黃某(女)用拳頭重重擊打我左側太陽穴,崔某(男)用腳不斷踢我,我拼命呼叫招呼,黃某不知何時逃離現場,隨後孫院長等多人沖入辦公室,孫院長打開門拼命抱住我把我按倒,大呼“沒多年夜點事,坐那!不許告知傢裡人!”,我用絕最初力氣拼命擺脫去外跑,並拿出德律風報警。約半小時,派出所兩位警官趕到,他們上樓後歸來說此事由單元外部處置,後來分開(事發當日早我望見崔某在望監控視頻,闡明該單元的監控裝備所有失常)。當日晚六點擺佈,我的傢人趕到,見我太陽穴紅腫發燙,開端吐逆,當即帶我往市第一人平易近病院,診斷為:頭內傷,頸椎內傷,軟組織挫傷,雙肩內傷(有病歷為證)。第二日院長與我的傢長會晤,院長讓我歸傢養病等待處置定見。
2014年8月25日辦公室主任給我發短信:“院黨委根據無關規則,經會議研討後明白指出,如你還不迭時返院上班,院將從2014年9月起暫時停發你的薪水。”停發薪水後,我給平易近政廳廳長往信,反應此事,平易近政廳社會事業處和紀檢派人來約我會晤,但並未處置問題,隻說來取證據,並說我沒有填表,就沒有轉正,他們歸往後,單元給我補發瞭已停的薪水,且薪水失常發放至2015年9月(以試用期的薪水資格發放)。既然停發瞭薪水,為什麼又補發,而且始終發放到2015年9月?是感到理虧嗎?這不是言而無信,自圓其說嗎?
2015年2月27日院方書面通知我15日內返院上班,逾期將按無關規則處置,2015年4月1日又下發瞭同樣的通知,既然下發瞭通知為什麼不處置,還始終發薪水到2015年9月?
令人不成思議的是,事發後該單元隻處置被打的人,對打人的人涓滴不處置,作為院黨組就這般處置問題嗎?為什麼這般的左袒容隱?意欲作甚?公正安在?良心安在?
黃某作為省直工作單元的中層引導居然無視黨紀人權,公開在事業時光率領兩名鬚眉毆打上司,這般輕舉妄動,情節之頑劣,氣焰之囂張,實為黨紀法律王法公法所不容。黃某隻是中專結業(護士專門研究),為什麼能入進省直工作單元,並且從事行政事業,主管人事,身居要職,難怪單元不敢處置,但鐵的事實無須置疑,公理終將克服險惡!
我數年冷窗苦讀,以筆試第一,口試第一的成就考進該單元,滿腔暖情投身到事業中,卻在事業時光無故受到毆打唾罵,此事對我形成宏大的精力危險,人格欺侮,身材創傷,更是對我的政治危害,何況此事正值我行將轉正的樞紐時代,這是一場費盡心血、蓄謀已久、特別謀劃、有目標、有念頭的惡性事務,如不嚴厲處置,正義安在?公理安在?
我必定要討歸合理,誓死不休!